2024年07月30日,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》。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、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、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,分档予以补贴。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,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。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
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
车辆类型 | 提前报废时间 | 补贴标准(万元/辆) |
中型 | 满1年(含)不足2年 | 1.0 |
满2年(含)不足4年 | 1.8 |
满4年(含)以上 | 2.5 |
重型 | 满1年(含)不足2年 | 1.2 |
满2年(含)不足4年 | 3.5 |
满4年(含)以上 | 4.5 |
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,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:
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=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+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
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=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+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
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
车辆类型 |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(万元/辆) |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(万元/辆) |
中型 | 2.5 | 3.5 |
重型 | 2轴 | 4.0 | 7.0 |
3轴 | 5.5 | 8.5 |
4轴及以上 | 6.5 | 9.5 |
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.5万元/辆。
注:
1.报废更新货车的,报废货车应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、重型营运柴油货车;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,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《道路
运输证》。其中,新能源车辆应纳入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
目录》;
2.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《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》(GB/T 29912)相关要求,并纳入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,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《道路运输证》。